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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终于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占据一席。这一消息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、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院长成思危在上周六举行的"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的应对措施”报告会上透露的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22日也证实了这一消息。(《上海证券报》2月23日)
房地产是否需要,或者在建设部和中央的案头上是否已经存在这样的振兴规划,再或者去掉"振兴”两字的房地产规划,又到底有没有?现在似乎在扑朔迷离之中露出了峥嵘。我必须得恭喜开发商们将又一次得逞。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,2003年围绕121文件的利益博弈以开发商高奏凯歌的结局,又再次重演了。
大家不妨不时光倒拨至2003年。当年6月13日央行出台121文件,要求各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严控贷款等。对此,有人惊呼:"房地产的冬天来了”。紧接着,房地产商动作频频,各种研讨会相继召开,业内头面人物纷纷发表讲话,而最重要的一个动作则是在房产商的力推下,工商联邀请众多房产商同心协力,写出一个报告上报给国务院。这个举动促成了国务院18号文件的出台。由此,房地产的"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”地位得到官方确认。
现在我们可以看到,他们或许又将要乘着搭上了振兴规划末班车的春风,继续着中国楼市的神话,维护既得利益,防止房价体系崩盘,继续套现房地产暴利。为此他们是如何巧妙地利用经济危机,利用中央宏观政策,在玩弄文字游戏,又是如何在舆论刀尖上"长袖善舞”的。从前段时间,房地产协会的试探性放话,到任志强等人在不同场合不断讲演,以及某些媒体不断投出"楼市冬天”和有关房地产振兴规划似是而非的烟幕弹,到建设部官员断然出面否认,再到接近决策高层的成思危借机透露,从而使得建设部终于不得不露出了"狐狸尾巴”。
事实上,我除了反感某些官员不厌其烦的矫情和虚伪之外,并不太反对中国房地产需要一个长远规划。但是我必须表明的是,中国房地产的振兴,决不能再成为孵化暴利的容器和理由,也不能继续让房地产成为掠夺民生和绑架国民经济的至大泡沫,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,势必会引发新一轮的民意反弹。
依笔者看来,我们确实有必要汲取历史教训,把振兴房地产的规划目光放得更长远些,反思和调整房地产是"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”这一经济政策。而且在制定房地产振兴规划时,必须要广纳民意,体现利益博弈的公平性,而不是完全倒向开发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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